美国司法部指控谷歌垄断市场,引发了关于数字时代市场竞争的法律风暴,该案涉及多个方面:一是搜索广告的“不公平”行为;二是Android操作系统对其他手机制造商的不利影响和排他性协议问题等涉嫌违反反托拉斯法(即《谢尔曼法案》),此外还涉及到欧盟、英国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类似调查与诉讼以及全球范围内对于科技巨头在数字经济中地位及影响的讨论等问题都成为此案件的重要背景因素之一。《DOJustice: 美国为何起诉 Google? 》一文深入探讨了这些问题的根源及其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经济效应等方面内容并指出未来如何平衡创新发展与监管之间关系将是关键所在
《美国司法部对谷歌的垄断指控及其法律与经济影响》 (共计2053字) 近年来,随着科技巨头如谷歌在互联网搜索、在线广告和操作系统等领域的迅速崛起,"市场是否被过度集中"这一议题再次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当这种集中度引发了监管机构的关注时——以最近由美利坚合众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及后来的新任政府机构即“国家安全局”接管后成立的独立部门——“反托拉斯司”(Antitrust Divis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DOJ),针对包括Google在内的多家大型技术公司展开的一系列调查为例—我们有必要深入探讨这些行动背后的原因以及它们可能带来的深远后果。"",本文将详细分析此案的来龙去脉以及对未来数字经济格局的影响。 一. 导言 自1976年首次提出以来,“竞争法”(Competition Law),尤其是其在美国的实施形式之一:“谢尔曼法案”,一直致力于维护自由市场的公平性并防止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或维持其在某一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大而不倒”——这是现代商业世界中一个令人不安的现象;而作为该现象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的Google则成为了此次争议的中心舞台 。 二. 背景介绍 尽管早在十多年前就已开始有声音质疑Google的市场行为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但真正引起广泛讨论的是始于本世纪初的一连串诉讼案件和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甚至前FBI局长詹姆斯·科米都曾公开批评过该公司的一些做法可能导致的不平等竞爭环境[i],然而直到去年底至今年年初期间才正式进入实质性的刑事程序阶段 :先是 FTC 对 Google 的多项业务进行了长达数年的审查 ;随后是现任总统特朗普时期任命的新检察长威廉巴尔 (William Barr ) 在上台不久便宣布重启了对 Googl e 等公司的 “潜在违反‘謝爾瑏’第一條款之嫌 ” (指禁止限制交易行为的条款 )进行全面评估 [ii] ; 最后在今年4月 , 由現代共和党人领导的 D O J 正 式 向 法庭提 出 了 起訴书 并要求法院认定 : "被告因滥用其对搜索引擎算法的控制权力和主导位置来排除竞争对手且阻碍创新发展从而构成非法垄斷"[iii]. 这标志着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终于进入了新的高潮期 . 三.具体控诉内容 根据DOI所提交给法庭的文件显示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了对其指责:(a)“非公正定价策略”:认为由于缺乏有效替代品导致用户被迫接受高昂价格;(b)”排他协议/独家合作”: 通过签订合同强制合作伙伴仅使用自家服务而非其他更优选择; 以及最引人注目的部分 — 即所谓地 '搜尋偏见' 或 ‘偏爱自有产品': 利用自身平台流量优先推荐自己旗下应用和服务。(c)(d),此外还指出这导致了消费者权益受损 、中小企业难以成长壮大并且抑制整个行业内技术创新速度等问题出现,[iv][v].[vi],[ix],,[x]] 这些举措不仅影响了传统意义上基于关键词排名结果为基点提供信息检索功能本身也波 及到与之相关联 地电子商务领域内众多商家利益分配问题 上层建筑层面看 也触及到了如何定义和维护当代社会 中知识共享 和 信息流通 自律机制 问题.[xi],.,,,,. 四 . 经济 与...